消费型增值税实行时间

2018-08-21 10:09 来源:网友分享
4277
消费型增值税实行时间.会计部门是一家企业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在这个部门上班的工作人员除了要有良好的职业技能之外,还需要有谨慎的工作态度.会计方面的工作繁琐复杂,而增值税的相关账务处理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今天我们就来谈谈消费型增值税实行时间,本文在以下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消费型增值税实行时间

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在我国目前的税收中,增值税是一个最大的税种,地位举足轻重,撇开从"生产型"到"消费型"的改革不说,单是其具体分解的三项细则,本身的政策含金量就不可小估.

政策1:取消进口设备免税

作用:取消进口设备免税政策有利于自主创新、设备国产化和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振兴.

政策2:矿产增值税率恢复至17%

作用: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率从13%恢复到17%,有利于公平税负,规范税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解读:促进节约资源

一是对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适用低税率,不符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是减少了资源开采地的税收收入,削弱资源开采地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

三是矿产资源基本都作为原料使用,矿山企业少交的增值税因下个环节减少进项税额而补征回来,政策效果并不明显;

四是导致征纳双方要对这类适用低税率的货物与其他货物划分,增大征收和纳税成本.

消费型增值税实行时间

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矿山企业外购设备将纳入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整体税负将有所下降,为公平税负,规范税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需要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政策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降至3%

作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将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解读: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工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因此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需要相应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十分普遍,实际征管中难以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区分工业和商业设置两档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消费型增值税实行时间.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析的全部内容了,关于增值税你还有什么其他方面的疑问吗?都可以进入会计学堂官网进行线上咨询哦!还有,别忘了关注会计学堂官官网每天持续更新的精彩资讯.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的区别?可以举个例子吗

    你好 生产型增值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收入型增值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按折旧比例计算抵扣 消费型增值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 消费型增值税的案例

    你好,举一个例子吧。比如说你去买一瓶矿泉水,对方给你的发票里面的增值税就是消费型的。那么你们公司去购买一台挖掘机,这个挖掘机是用来盖房子的,那么发票里面的增值税就是生产型的

  • 实务中,餐饮企业发放的充值卡充值消费,消费者充值时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吗?还是消费时候再开具?在何时确认缴纳增值税?

    同学,你好 消费的时候,开具发票

  • 预收款方式下,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确认时间?

    预收款方式下,增值税在收到款项的当月需要进行申报缴纳。消费税同样在收款当月进行申报。所得税的确认则取决于企业采用的会计制度,通常是在实际提供服务或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进而计算所得税。

  • 消费税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区别是什么啊?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增值税上: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除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以外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9)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10)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1)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12)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1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是基本一致的,但有单独适用的规定。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