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申报方法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85号)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19号)第三十八条规定,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代扣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一般由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谁支付谁扣缴谁申报。如果纳税人有税法规定的自行申报情形(比如有两处所得、年收入12万等),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总分公司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和查询方式有哪些?
税法规定,税收管理是实行属地管理,加上个税法规定,工资个税是实行代扣代缴税款征收方式,所以不管你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放工资,只要发放工资和与工资相关收入的,都要代扣工资个税,并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税。
因此,总公司发放工资,由总公司代扣个税,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缴税,同样,分公司发放工资,由分公司代扣个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缴税。
到税务纳税服务大厅查询,凭公司税号就可查到公司向税务缴税的记录,只要有税票,税务网上都可查询的到,包括以前年度的都可以查,但不能查询公司每人的缴税记录,因为税务不可能为公司每人开出税票,要想看个人明细,得到公司财务上去查询,因公司做的有帐目的。
上述内容解答阅读完之后,我们也可以死从中了解到了一个信息,分公司有税务登记备案的,就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当然税务局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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