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专项资金要开发票吗?

2018-04-25 14:27 来源:网友分享
13711
一般情况下政府会给相关的企业发放专项资金,那么收到政府专项资金要开发票吗?针对该问题,小编认为是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开始进行了解吧。

收到政府专项资金要开发票吗?

答:政府给的专项资金一般是不需要开发票的;

开收款收据就行;

可以跟当地财政部门联系,财政直接拨款有些不要求开票据.

政府部门向企业发放奖金或拨付款项以及企业之间不属于企业经营收入;

因此,不属于发票的开具范围.

收到政府专项资金要开发票吗?

取得政府的专项资金怎么处理?

答:政府专项补助企业的资金,在税前扣除.

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以上就是对于收到政府专项资金要开发票吗等内容介绍,对此大家若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欢迎向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提问,更多相关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进行了解,本文到此结束.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政府拨给公司一笔专项资金,公司给政府开具免税的发票,公司收到专项资金后,拨付下游款项,收到的专票,是不是应该先抵扣,然后相应的做进项税转出呢

    你好;    1.不征税收入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 收到的政府补助要单独做一本帐吗?收到的专项资金

    你好,需要单独设置账簿核算的

  • 专项资金补贴政府的拿到票怎么做?要拿去政府检查的!!!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 你好老师,政府专项资金还需要交税吗?政府部门还让我们公司给他们开发票?开了发票不就要交税吗

    你好 1.  你们是专款专用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2.   开票了也是不缴纳税费的 ‘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1号)重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你公司从省级科技部门取得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并没有向省级科技部门提供销售货物、劳务和服务等,因此,取得的该笔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此结论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别公告也可以得到印证,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明确,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同时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同时明确,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收到政府的专项资金(投资补助),怎么做账?需要交税吗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需要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