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纳税和属地纳税的区别和联系

2020-04-04 08:2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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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纳税和属地纳税的区别和联系

总纳税是指汇缴成员企业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或亏损额),由其总机构或规定的纳税人(简称汇缴企业和单位,下同)汇总缴纳所得税的办法.汇总(合并)纳税是一个企业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简称汇缴企业)和其分支机构或集团子公司(简称成员企业)的经营所得,通过汇总或合并纳税申报表,由汇缴企业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只针对企业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应当在货物的进出境地向海关缴纳税款,但经海关批准,也可以在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向其主管海关缴纳税款.后者就叫"属地纳税".按照属地原则的要求,任何一国的征税权力不能侵入别国的领域,即不能对发生于别国的收入或经营活动征税.但对于别国的法人或个人即本国非居民或非公民在本国领土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及获取的各种收入,则有不容置疑的征税权力.按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为 "地域管辖权"或"收入来源地管辖".

汇总纳税和属地纳税的区别和联系

合并纳税和汇总纳税有什么区别?

汇总纳税,是指总公司将所属分公司的应税所得全部汇总到总公司,由总公司就全体所得计算纳税;合并纳税,则是指总分支机构内母公司、子公司所得合并,由母公司就合并所得计算纳税. 严格意义上讲,汇总纳税与合并纳税的实质是不同的.对于总分公司汇总纳税,其理论依据是分支机构是总公司设在异地经营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总分支机构是一个独立法人,这与母公司、子公司分别是独立法人,由母公司、子公司合并纳税存在本质的区别. 虽然,从理论上讲,汇总纳税和合并纳税有所区别,但由于两者都是将分支机构税收由总机构集中统一缴纳,因此,在税收实践上常常将两种形式--合称汇总与合并纳税,简称汇总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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