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公司的奖励税前是否可以扣除?
某公司盖了一栋办公楼,由于承建商比较敬业为公司节约了200万,公司拟拿出节约金额的10%用于奖励该承建商。由于原建筑合同已经结束,奖励合同将重新签订,且奖励费用较小无须增加固定资产原值。作为费用处理的奖金是否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该栋办公楼已竣工结算,公司给予的建筑合同外奖励款不计入办公楼原值,该项奖励款视同公司对建筑公司的直接捐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司的直接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的基本要求:
真实、合法;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扣除。
税前扣除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期间费用按税法归类
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
一、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一)原则上遵照税法规定的扣除范围和标准进行抵扣,避免进行纳税调整,增加企业税负。
(二)区分不同费用项目的核算范围,使税法允许扣除的费用标准得以充分抵扣,并用好、用足、用活。
(三)搞好费用的合理转化,将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通过纳税筹划,转化为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加大扣除项目金额,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给予优惠的费用项目
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种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公司对公司的奖励税前是否可以扣除?上文给大家介绍了这个是属于捐赠,额不属于公益性捐赠,公益性捐赠可以在年度利润的12%以内扣除,其余的是不能扣除的,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