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人员劳务派遣分公司其工资分摊的会计处理

2018-09-06 10:5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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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人员劳务派遣分公司,其工资分摊该怎么处理呢?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本篇文章首先给您带来了相关的依据,然后从两个不走分析其会计处理,一是收到劳务费发票,二是计提其工资,具体内容详情如下。

总公司人员劳务派遣分公司其工资分摊的会计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因此,总公司人员劳务派遣分公司其工资分摊,则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总公司人员劳务派遣分公司其工资分摊的会计处理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总公司人员劳务派遣分公司,该工资的处理您现在了解了没有?更多会计知识,欢迎您继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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