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食品非正常损耗应如何入账处理?
答: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在增值税方面,如果属于正常损耗,购进的增值税计入存货成本,进项不需要转出。如果属非正常损失,应该将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因此,小编认为,对于生鲜食品非正常损耗,应该单独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至于为什么不计入“销售费用”,如果计入存货,那就在主营业务成本里面反映,计入营业利润里面了,这样不利于反映真实的经营成果。
生鲜食品非正常损耗的入账,上述解答您是否满意呢?您对于会计学堂的文章有什么意见,都可以积极发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