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了未开票收入后又补开发票分录怎么做

2019-12-02 14:0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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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票,总是会有很多不同的状况,需要我们随时可以熟练运用自己的相关会计知识进行处理.比如已经申报了未开票的收入,最后又补开到了发票,这种情况你该如何处理呢?相应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除此外,更有其他的相关小细节需要你随机应变.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处理起来却是需要用十二分的认真.为此会计学堂小编也进行了相关的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申报了未开票收入后又补开发票分录怎么做

1、先做一笔冲销上月无票收入的凭证.

(1)摘要写:上月无票收入,本月已开票.

(2)会计分录 借:现金等(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红字)

2、然后,根据开具的发票入账 借: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3、纳税申报时,在表一中无票收入中填负数就行了.

当月已经申报未开票收入,次月开发票后,未开票收入申报时填写负数,开票收入填写正数就可以了.

如果上月会计将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未开票收入,做了销售凭证,建议先用红字凭证冲出上月未开票收入,再做蓝字凭证,确认对未开票收入实际金额的调整;

申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栏:填负数,并写申报说明,最好与税局专管员打好招呼,能有专管员签字最妥当.

申报了未开票收入后又补开发票分录怎么做

税收征收: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申报了未开票收入后又补开发票分录怎么做的相关知识,对于发票这个常见的账务凭证,我们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您可以登录我们会计学堂网站,有资深的老师为您带来精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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