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担保所造成的损失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计会计处理

2018-11-01 16:3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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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担保所造成的损失是不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关于这一问题,在国家税务局有相关的规定,明确的说明了这一问题。首先本篇文章将会给您分析一下,然后将会带来其对应的计会计处理,详情尽在如下的内容。

公司因担保所造成的损失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计会计处理

答: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经清查和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比照本办法坏账损失进行管理。

企业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申报扣除。

综上所述,公司因担保所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公司因担保所造成的损失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计会计处理

公司因担保所造成的损失如何做财务处理?

对于公司因担保所造成的损失,可以这样考虑做处理:

1、非常经营损失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遭受自然灾害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

公司因担保所造成的损失不可以税前扣除计,希望您可以明白这一点。关于其会计处理,您或者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与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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