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茶叶公司出口退税的流程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 我们客户发的对账函 金额和我们账上不一样 问
您好,可以的,这个不影响的,他们也是怕税务局查账 答
A公司收到一张发票,发票上开的公司也是A公司,但是A 问
您好你是指A公司自已帮自已开票吗?然后要B公司付款 答
请问个税系统更改了2024年的数据,今年申报残保金 问
按更改后个税系统的数据申报 答
为什么要去减去而不是加上150*40% 问
核心是成本法转权益法时,对原持有股权(80%)在处置前的投资收益调整规则: 甲公司 2×19 年分配现金股利 150 万元(成本法下长江公司已按 80% 确认投资收益),但该股利是甲公司当年净利润(620 万元)的分配,需先判断是否属于 “投资后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甲公司 2×19 年 7-12 月(长江公司投资后)净利润 = 620÷2=310 万元,分配的 150 万元≤310 万元,属于投资后净利润分配,成本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无需冲回,但转权益法时,需按剩余股权比例(40%)追溯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 原成本法下,长江公司确认应收股利 = 150×80%=120 万元,对应 “投资收益”;转权益法时,剩余 40% 股权对应的股利 = 150×40%=60 万元,需从 “长期股权投资 —— 损益调整” 中扣除(因为股利分配会减少被投资方净资产,权益法下需按持股比例调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而非加上。 答

公司出纳被诈骗造成公司损失,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答: 你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一、二条规定: 一、本通知所称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二、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现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以上政策分析,虽然出纳人员被骗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但从被骗的“过程与情形”上看是“有关”的,另一方面,出纳人员被骗后,也属于现金短缺的情形之一,减除责任人的赔偿后,实际的损失,在取得相关部门的损失证据后,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关于500元以下的无票支出,可以不限次数的税前列支吗?
答: 你好,要零星蔬菜水果,要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解释一下什么叫税前列支?
答: 您好,税前列支就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就是扣除以后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