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的情形有哪些?

2017-10-11 17:5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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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的情形有哪些?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等。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的情形有哪些?

答:法规

1、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36号文)第二十七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解读:

1、解读稿解释,纳税人购进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还是兼用于上述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纳税人购进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只要自身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直接抵扣,而不涉及进项转出问题。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2、不得抵扣的对象是:仅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3、该对象是“专用于” 上述项目。换句话说,如果不是专用于,而是兼营应税项目,则可以抵扣。这点很重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2、具体解释

(1)、实行“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发生住宿费所负担的增值税是否均允许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住宿费进项抵扣应当区分情况,对下列七种情况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是交际应酬所发生的住宿费不能抵扣进项税,比如接待客户发生的住宿费;

二是员工外出旅游发生的住宿费属于福利费用范畴,其负担的增值税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是个人发生的住宿费属于个人消费,即便发票抬头为本单位也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是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抬头必须是本单位的全称,以个人名义开具或单位名称不全的均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比如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建筑劳务为“老项目”,并且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发生的住宿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六是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所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抵扣;

七是结算的属于“营改增”之前发生的住宿费,即便是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贷款服务:纳税人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贷款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即使取得增值税发票也不能抵扣。

(3)、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4)、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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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情形有哪些

    您好 1、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3、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4、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5、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6、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7、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8、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9、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10、购进的贷款服务。 11、购进的餐饮服务。 12、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 13、购进的娱乐服务。

  • 进项税无法抵扣的情形有哪些?

    进项税无法抵扣的情形包括: 1. 购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货物或者服务,因为一般纳税人没有义务提供进项税发票; 2.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服务或者货物,但是卖方没有按时开具进项税发票; 3.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不能抵扣进项税; 4. 非增值税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货物或服务,一般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5. 其他原因导致进项税发票无效的情况。 拓展知识:进项税抵扣是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发展,提高企业财务效率,使企业减轻税负而推出的一种政策。企业通过正确有效地抵扣进项税,可以有效地节省财务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

    您好 (一)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二)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三)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四)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五)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六)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它非正常损失。等

  • 增值税不能抵扣的情形有哪些?

    同学, 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 十五种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

    1、从非增值税纳税人那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抵扣项目是社会保险费等,不应当由纳税人承担的费用; 3、开具发票时存在欺诈、假冒、伪造等行为; 4、已经发生的支出,但未开具发票; 5、有关政府补助的税款; 6、未经国家许可,发行、流通和使用的彩票、奖券; 7、发票上对货物及劳务的税率低于规定的税率; 8、用于购进股票、经营所得税等; 9、发票上不写明货物或者劳务名称; 10、发往非增值税纳税人的货物及劳务; 11、发生的支出已被作为费用(成本)核算的; 12、购买的抵扣税种或者抵扣项目不符合规定内容的; 13、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14、因申报事项出现纳税义务的解除而退回的全部进项税额; 15、涉及行政罚款、法律纠纷解决费用、行政处罚款等; 案例:公司ABC购买了某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上面税率比规定的税率低了,因此,该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