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情形下电梯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2019-07-05 14:05 来源:网友分享
2015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周期长,涉及的行业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都能抵扣呢?房屋可能配备不可移动房屋附属设备,不可移动房屋附属设备的进项税额是否能够抵扣?特种情形下电梯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特种情形下电梯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的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包括: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信、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可见,在通常情况下,企业在厂房大楼安装购进的货运电梯,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但你公司购进安装上述两台货梯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因为上述两台货梯的所有权不属于出租方,也就不具备构成作为出租方建筑物厂房大楼组成部分的要件。你公司在租赁厂房大楼时购进安装并投入使用这两台货梯,应视为新购进生产机器设备的固定资产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厂房大楼租赁期满,这两台货梯变卖,无论是转售给出租方,还是出售给其他客户,可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特种情形下电梯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销售电梯销售和安装分开签订如何开具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90号)规定:“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因此,对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国税总局2017第11号公告:四、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特种情形下电梯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有什么其他的问题或者想法,欢迎大家来会计学堂进行咨询。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十五种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

    1、从非增值税纳税人那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抵扣项目是社会保险费等,不应当由纳税人承担的费用; 3、开具发票时存在欺诈、假冒、伪造等行为; 4、已经发生的支出,但未开具发票; 5、有关政府补助的税款; 6、未经国家许可,发行、流通和使用的彩票、奖券; 7、发票上对货物及劳务的税率低于规定的税率; 8、用于购进股票、经营所得税等; 9、发票上不写明货物或者劳务名称; 10、发往非增值税纳税人的货物及劳务; 11、发生的支出已被作为费用(成本)核算的; 12、购买的抵扣税种或者抵扣项目不符合规定内容的; 13、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14、因申报事项出现纳税义务的解除而退回的全部进项税额; 15、涉及行政罚款、法律纠纷解决费用、行政处罚款等; 案例:公司ABC购买了某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上面税率比规定的税率低了,因此,该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的情况下,公司购买电梯需要备案么

    你好,这个不需要备案的。工商年报里面需要正常申报。

  • 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情形有哪些

    您好 1、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3、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4、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5、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6、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7、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8、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9、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10、购进的贷款服务。 11、购进的餐饮服务。 12、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 13、购进的娱乐服务。

  • 老师 安装在公司大楼的电梯的进项税额能抵扣吗?

    您好,可以的,这个能抵扣的

  •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

    您好 (一)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二)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三)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四)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五)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六)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它非正常损失。等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