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免税和退税率为零的处理?

2019-04-20 20:1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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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这一政策.一起来看看出口免税和退税率为零的处理.

出口免税和退税率为零的处理?

【例】飞飞公司为一家生产性企业,2008年10月出口A商品,取得出口收入10万美元,没有内销收入,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5万元.假设A商品为免税商品,汇率比例是:100美元=680元人民币,飞飞公司该月无留抵税额.

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出口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               6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680000

2.将进项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0000

如果该企业除了有出口免税收入之外,还有出口退税收入、内销收入等,需按一定的比例将出口免税耗用的国内采购材料的进项税额计算并转出.

而出口退税率为零主要适用于一些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具体操作是:

首先,将出口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不计算应收的退税款.

其次,再根据下列公式计算销项税金:

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2.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都属于进项抵扣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注意将上面出口货物离岸价格,换算成不含税的收入.

再其次,该货物的进项税额不需作转出,可以直接进行抵扣.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如果生产企业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以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果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例】飞飞公司为一生产性企业,2008年10月出口A商品,取得出口收入10万美元,没有内销收入,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5万元,假设A商品为退税率为零的商品,汇率比例为:100美元=680元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17%,飞飞公司该月无留抵税额.

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出口收入

借:应收账款              6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680000

2.计算销项税额先换算成不含税的收入=680000÷(1+17%)=581196.58(万元)

计算销项税额=581196.58×17%=98803.42(万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或视同内销的出口收入)98803.4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8803.42

注:如果一开始就知道是出口退税率为零,也可将上面两个步骤合并处理.

3.将销项税额与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减计算该月应纳的增值税

出口免税和退税率为零的处理?

出口税率和出口退税率有什么区别?

出口退税产品简单讲是按所出口产品的退税率的进项税额计算退税.

出口零税率产品不退税,不免税,要视同内销交税.

综上所述,出口免税与出口退税率为零虽然相当类似,但实际上其中适用了不同的税收政策,会计核算处理上也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出口免税和退税率为零的处理"这一问题的解析大家都明白了吗?想要获取更多财会干货,敬请关注会计学堂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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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口退税时,退税率为零怎么处理?

    出口退税率为零主要适用于一些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 1、首先,将出口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不计算应收的退税款。 2、其次,再根据公式计算销项税金 3、再其次,该货物的进项税额不需作转出,可以直接进行抵扣。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如果生产企业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以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果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和退税率为零 ,两者有区别吗?

    同学您好, 您这个退税为零就是金额为0

  • 增值税出口退税里面规定的出口免税并退税是零税率,出口免税不退税指的是免税,是吗?

    您好,会计学堂老师给您接到,是的,

  • 当办理出口退税时,但是留底税为零,那形成的免抵税额怎么处理哦

    登陆单一窗口-→支付结算-→出口退税在线申报-→配置-→退税商品码-→特殊商品标识

  • 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办理

     (一)通过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生成的《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免费下载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免费提供;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退税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按规定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的银行账号之一。  (二)从事国际运输服务的,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下同):  1.从事水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2.从事航空国际运输的,应提供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  3.从事陆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三)从事港澳台运输服务的,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持《道路运输证》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的物权证明;  2.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至台湾交通运输服务的,应提供《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及持《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船舶的物权证明;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门交通运输服务的,应提供获得港澳线路运营许可船舶的物权证明;  3.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港澳台交通运输服务的,应提供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  (四)采用期租、程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承租方,需提供期租、程租和湿租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从事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的应提供《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兼营出口货物劳务,未办理过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已办理过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出口企业,兼营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应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及电子数据,提供符合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要求的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