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条件是什么?

2019-03-15 15:4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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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条件是什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那么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具体条件究竟是什么呢?让我们围绕这一话题来阅读以下精彩好文.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条件是什么?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条件是什么?

坏账损失的会计分录?

1、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发生坏账时的账务处理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3、收回坏账的账务处理

方法一:

借: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贷:坏账准备

同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方法二:

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

4、以后各期计提或冲减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以上就是关于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条件是什么?问题是系列相关内容了.坏账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一项账务处理,每个企业都有可能发生坏账,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就成了企业账务处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都需要提供下面这些证明,财务人一定要牢记于心.获取更多财会知识,敬请关注会计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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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你好!计提需要税前调增,在实际发生时,可以扣除

  • 税审时,资产减值损失、存货损失等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损失可以在具有明显的客观证据表明其价值发生减少,且可以证明该减少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税审时,资产减值损失、存货损失等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您好,真正处理资产时实现

  • 因火灾发生的存货损失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是什么?

    因火灾发生的存货损失可以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前提是该损失在企业应用免税政策的期间内,必须是无法避免的并且具有经济意义的,另外所有损失都必须有正确的证明文件和记录,以便作为所得税减免的依据。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损失的生产经营支出也可以被扣除企业所得税。 拓展知识:另外,企业在有关政府部门规定需要进行安全检查、保险检查以及实施降级加固等措施的情况下,由此产生的费用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具体的应税结果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了解更多。

  • 老师好 请问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能不能税前扣除啊?

    坏账损失在以下几种情况中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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