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的?

2019-02-27 17:37 来源:网友分享
3547
扣缴义务我们常接触的就是在个人所得税中,殊不知增值税也是有代扣代缴义务人的,那么,你知道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的吗?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会计学堂的小编全都整理在下文了,快来阅读吧。

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所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的?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如何判断?

1、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时:

①货物已发出,收到款项,纳税义务发生;

②货物已发出,没有收到款项,但已到合同约定的收款日,纳税义务发生;

③货物未发出,收到款项,纳税义务发生;

④货物未发出,没有收到款项,但已到合同约定的收款日,纳税义务发生。

2、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时:

①货物已发出,收到款项,纳税义务发生;

②货物已发出,合同约定收款日,纳税义务发生;

③货物已发出,合同未约定收款日,发出货物时,纳税义务发生。

3、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时:

①款项已收到,货物发出,纳税义务发生;

②款项已收到,但货物生产周期超过12个月,收到款项时,纳税义务发生;

③款项未收到,但货物生产周期超过12个月,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纳税义务发生。

4、视同销售货物,货物移送时,纳税义务发生。

5、销售应税劳务或服务时:

①劳务或服务已经提供或正在提供,收到款项,纳税义务发生;

②劳务或服务已经提供或正在提供,未收到款项,合同约定收款日,纳税义务发生;

③款项未收到,合同也未约定收款日期,劳务或服务完成时,纳税义务发生。

6、视同销售服务,服务已经提供,纳税义务发生。

7、提供租赁服务时:不论服务是否提供,款项收到时,纳税义务发生。

8、转让金融商品时:不论款项是否收到,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纳税义务发生。

9、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

①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经转让,收到款项,纳税义务发生;

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经转让,未收到款项,合同约定收款日,纳税义务发生;

③款项未收到,合同也未约定收款日期,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转让完成,纳税义务发生。

④视同销售无形资产和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转让完成,纳税义务发生。

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的?如果认真阅读了上文,你不但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还学会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如何判断。学习是成长的最佳途径,会计学堂的专业老师还可以为你的学习路上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哦。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小型企业是否有简化的财税管理方案
    小型企业是否有简化的财税管理方案?按照税法的相关政策规定,小型企业在申报纳税的时候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享受一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在企业税务处理上也是有着一定可以简化的财税管理方案的,这套方案可以从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规划发票时间、合理分摊费用等方式来优化,这些相关的财务知识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读完之后应该会有一定启发的。
    2026-06-01 14
相关问题
  • 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如何理解老师。扣缴义务发生不是我扣缴增值税的日子吗?15天之内申报扣缴?我没理解这句话为啥是对的。

    你好 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 房地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您好,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的房产,增值税纳税义务怎么确定,是按收到全部款项的时间还是交房的时间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认?

    对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6年修正)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分为三种: 一、货物及劳务发出或者服务提供的时间; 二、销售收入取得的时间; 三、财产、无形资产出售的时间。 以示例来讲,一个企业在2016年6月份发出的货物,则认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6年6月。另一方面,如果该企业在2016年7月取得销售收入,则认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6年7月。除此之外,如果该企业在2016年8月出售了财产、无形资产,则认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6年8月。 实际应用中,有些事项会影响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如发票开具、货物运输等情况,都可能会影响到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的确认。此外,企业在审计核算增值税时,也应考虑各项事实,以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避免造成无法抵扣增值税的情况出现。

  • 工厂如何对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同学你好 生产货物的话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在销售收款时间

  • 预收的房租,(未开发票)如何界定增值税税义务发生时间?

    你好,经营租赁业务,以预收款方式进行的,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际收款日早于约定收款日的,实际收款日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