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学员在微信上问我,老师,我们给客户开了一张全电发票,客户已经确认入账了,现在要退货跨月了,怎么红冲?我说你先把发票号码发我,我看看状态。他发过来后我发现那张发票已经跨月了,而且客户已经做了用途确认,这就得由客户先发起红字确认单,或者客户授权我们发起。他听完一脸懵,说在别处学了一年都没搞明白这个由谁发起的问题。今天我就把这个事彻底讲透,从第一步到最后一步,每一步该点哪里、该填什么都给你说明白。
全电发票的红冲和以前的税控盘发票不太一样,以前叫红字信息表,现在叫红字确认单。全电发票的红冲核心规则就两条:如果受票方还没有做用途确认,也就是没有确认入账、没有勾选抵扣,那由开票方直接发起红字确认单就行,不需要受票方确认。如果受票方已经做了用途确认,那就得由受票方发起红字确认单,或者受票方授权开票方发起,然后对方确认。很多会计搞不清楚这个谁发起谁确认的问题,其实记住一个关键点就行:谁占主动谁发起,确认入账后就是受票方占主动。
第一步其实不在系统里,而是在你脑子里。你拿到一张要红冲的发票,先搞清楚它的状态。打开电子税务局的税务数字账户,在全量发票查询里输入发票号码,看一下这张发票的入账状态和增值税用途状态。这个查询非常重要,因为它决定了后续由谁来发起红字确认单。我见过不少会计上来就直接点红冲,结果系统提示该发票已确认入账请由受票方发起,然后卡住了,又回来查状态。这一步花不了两分钟,但能避免后面走弯路。
搞清楚状态之后,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开票业务,然后在左侧菜单找到红字发票或者红字确认单,各个省份的电子税务局界面略有不同,但功能模块名称都差不多。进入之后选择红字发票确认单填开,这时候系统会让你选择我是开票方还是我是受票方,根据之前查到的状态来选。如果你是开票方且受票方未确认入账,你就选开票方直接填开。如果你是受票方且你已经确认入账了,你就选受票方填开。
进入填开界面后,输入原发票号码,系统会自动调出原发票信息,包括金额、税额、商品名称等。这时候你需要选择红冲原因,下拉菜单里有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选项。这个原因选择很重要,因为它关系到你后续的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比如你选开票有误,那说明你之前开的发票内容错了,需要重开。如果你选销售退回,那就是退货了,需要冲减收入和成本。有些会计随便选一个,结果跟实际业务对不上,后面查账的时候一脸懵。
接下来填写红冲金额和税额。如果是全额红冲,系统会自动带出原发票的金额和税额,你直接确认就行。如果是部分红冲,你需要手动输入要红冲的金额和税额。部分红冲在全电发票里是支持的,但有一个限制条件:同一张发票只能部分红冲一次,也就是说如果你对一张发票做了部分红冲,剩下的金额不能再做第二次部分红冲了,只能全额红冲剩余部分。这个规则很多会计不知道,导致操作时被系统拦截。所以我建议你如果确定要部分红冲,最好一次性把金额算准。
填好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会生成一份红字确认单。如果这份确认单不需要对方确认,比如开票方发起且受票方未入账的情况,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然后你就可以直接去开红字发票了。如果需要对方确认,比如受票方已入账的情况,系统会发一个待确认任务到对方的税务数字账户里,对方登录后会在税务数字账户的红字确认单里看到这个待确认事项,点击确认后,你这边才能继续开红字发票。
红字确认单审核通过或者对方确认后,回到开票业务模块,找到红字发票开具,系统会列出所有已审核通过的红字确认单,你找到对应的那一份,点击开具按钮,系统就会自动生成红字发票。全电发票的红字发票是系统自动生成的,你只需要核对一下信息对不对,确认无误后点击发送就行。红字发票开具后,会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到对方的税务数字账户里,同时你这边也能下载到PDF和XML文件。
我第一次处理全电发票红冲的时候差点栽了大跟头。当时有一张发票是开票有误,客户要求重开,我直接在红冲原因里选了开票有误,然后全额红冲了。但是我没注意到,这张发票客户已经做了用途确认并且已经抵扣了进项税。按照规则,客户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而我在红冲时选了开票有误,系统没有触发进项税额转出的提示。结果次月税务预警就来了,说我们红冲的发票存在进项税额转出异常。我赶紧联系客户补做了进项税额转出,又写了情况说明才解释清楚。
红冲原因的选择不只是为了分类,它还会联动税务系统的后续处理规则。选错了原因,可能引发税务预警或者导致申报数据异常。务必根据实际业务选择对应的红冲原因,不要图省事随便选。
跨月红冲和当月红冲最大的区别在于,跨月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红冲。有些会计习惯说我把这张发票作废重开,但如果已经跨月了,在系统里是找不到作废按钮的。而且跨月红冲还涉及到当期的增值税申报,如果你在申报期内红冲了以前月份的发票,需要调整当期的申报表,具体来说就是在增值税申报表的红字发票信息栏目里填写对应的红冲金额。这个操作如果漏了,会造成申报数据与系统数据不一致,引发税务预警。
部分红冲在实际业务中经常遇到,比如一笔订单分多次退货,或者商品有质量问题只退了部分款项。全电发票支持部分红冲,但操作时要注意几个细节:第一,部分红冲的金额不能超过原发票的可用红冲余额,这个余额在填开确认单时系统会自动计算。第二,部分红冲后,原发票的状态会变为部分红冲,剩余的金额可以继续使用,但不能再次部分红冲了,只能全额红冲剩余部分。第三,部分红冲时,红冲原因要与实际业务匹配,比如部分退货就选销售退回,折让就选销售折让,不能混用。
如果受票方已经做了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红冲时需要特别注意。对于已抵扣的进项税,受票方在确认红字确认单之前,需要先做进项税额转出,否则系统会拦截。对于已退税的出口业务,红冲前需要先办理退运或者免税核销手续,这个流程相对复杂,建议提前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另外,如果受票方是政府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他们可能没有做用途确认的习惯,这种情况下开票方可以直接发起红冲,但最好先跟对方沟通确认,避免后续扯皮。
红字确认单生成后是有有效期的,一般是48小时,也就是说你需要在48小时内完成红字发票的开具,如果超期了,确认单会自动作废,你需要重新发起。这个有效期在确认单的详情页面有显示,但很多会计没注意到,以为什么时候开都行。我有一次就是因为临时有事耽搁了,第二天回来发现确认单已经过期了,只好重新发起一遍,白白浪费了时间。所以建议你发起确认单后,如果不需要对方确认,就马上开具红字发票,不要拖。如果需要对方确认,提前跟对方说好,让他们尽快确认,确认后你这边立即开具。
红冲发票开具后,账务处理也要跟上。如果是销售退回,你需要在收到红字发票的当期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同时调整应交税费。如果是开票有误重开,那红冲发票的账务处理是冲销原记账凭证,然后再按新开的蓝字发票重新做账。这里有一个容易出错的地方:很多会计只冲减了收入,忘了冲减成本,导致利润虚增。或者成本冲减的金额跟收入不匹配,导致毛利率异常。建议你红冲时把收入和成本一起调整,保持配比。
说到跨年红冲,我还有一个教训。去年有一笔业务,12月开的发票,客户在1月份发现了问题要求红冲。我当时觉得跨年了,账务处理上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结果在税务申报时没有做正确填写,导致年度汇算清缴时收入数据对不上。后来咨询了专管员才知道,跨年红冲的税务处理分两种情形:如果是在5月31日汇算清缴之前红冲的,可以调整上一年度的申报数据。如果是在汇算清缴之后红冲的,就需要通过补充申报来调整。
跨年红冲的时间节点非常关键,5月31日汇算清缴之前和之后处理方式完全不同。建议在每年4月底前梳理一遍跨年发票的红冲需求,赶在汇算清缴前处理完,避免后续补充申报的麻烦。
用过税控盘的会计都知道,以前的红冲流程是先在开票系统里申请红字信息表,然后上传税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回来开红字发票,流程比较繁琐。全电发票的红冲简化了很多,红字确认单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填开,系统自动审核,不需要人工干预,效率高了很多。但有一个变化需要适应:以前的红字信息表是有编号的,需要录入到开票系统里。现在全电发票的红字确认单没有单独的编号,直接关联原发票号码,系统自动匹配。所以你在保存凭证时,建议把红字确认单的截图或者PDF作为附件,方便日后查账。
最后再纠正几个常见误区。第一个误区:有人认为全电发票红冲后,原发票就作废了。其实不是,原发票仍然存在,只是状态变为已红冲,你可以在查询中看到原发票和红字发票的对应关系。第二个误区:有人觉得红字发票必须是负数金额,全电发票的红字发票在形式上也是全电发票,但金额是负数,系统会标注红字字样。第三个误区:有人认为红冲后必须马上开蓝字发票,不是的,红冲和重开是两个独立的操作,你可以先红冲,过一段时间再开蓝字,也可以红冲后不再开票,视业务需要而定。
当然这个事儿各地税务局执行口径不太一样,我说的是一般情况,你最好打12366确认一下。比如有些省份对部分红冲的金额比例有限制,规定部分红冲的金额不能低于原发票金额的某个百分比。还有一些省份对红冲原因的审核比较严格,特别是开票有误这个原因,如果频繁使用可能会触发风险提示,要求你提供情况说明。另外,全电发票的推行进度各省也不一样,有些功能模块可能在你所在省份还没上线。所以在你操作之前,最好先确认一下当地的具体要求。
全电发票的红冲操作其实不复杂,关键是搞清楚规则和流程。我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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