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修订又变了,这次直接改了视同销售的规则,高会考试要是还用老教材的答案,错得你怀疑人生。老会计都知道,以前增值税暂行条例里视同销售有八种情形,比如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等。但新法在2026年1月1日施行后,把大部分“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给删了,因为营改增后已经没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了。取而代之的是“将货物用于个人消费”“无偿提供服务”等新情形。很多考生还在背旧条例,结果今年高会考试实务题一出来,视同销售的判断直接掉坑里。变之前,企业将自产电脑用于员工宿舍当作固定资产使用,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因为涉及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变之后,新增值税法第三条明确,用于集体福利的货物如果最终消费发生在企业内部,不再视同销售,因为增值税链条在内部终止。但很多会计想当然地按老规矩做账,考试时也选错。有人已经吃亏了:我一个学员在模拟题里遇到“公司将自产空调用于食堂装修”,旧法要视同销售,新法不用,他选了视同销售,结果被扣掉关键分数。最直接的影响是:高会考试中视同销售的考点从8条缩减到5条,新增了“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投资”“无偿提供服务”等情形。如果你不更新知识库,今年大概率要挂。
数电票又升级了,这次连红字确认单的流程都改了,老会计按以前的方法操作直接卡壳。变之前,开具红字数电票需要购销双方都在电子税务局确认,发起方提交申请,另一方24小时内确认,超时作废。变之后,自2026年3月1日起,对于未抵扣、未入账的蓝字数电票,销售方可以单方发起红冲,无需购买方确认;但已抵扣或已入账的,仍然需要双方确认。这改动看似简化,实际暗藏雷区。考试中经常出一道“判断红字确认单是否需要对方确认”的选择题,很多考生还按旧规则选“无论何种情况都需要双方确认”,直接错。有人已经吃亏了:某公司会计小王,收到一张已抵扣的数电票,发现开票有误,以前需要对方先红冲、她确认,现在她以为新规允许单方红冲,就自己发了申请,结果系统提示“已抵扣需购买方发起”,她又重新操作,耽误了报税时间。不过说实话,这个政策初衷是好的,减少纳税人跑腿次数,但落地执行可能还要一段磨合期,尤其是系统判断是否已抵扣的规则还不够智能。至于电子税务局具体哪天切换,各地时间不一样,你关注自己省份的通知,我就不在这里列了。最直接的影响是:高会考试中红字发票的流程题,一定要区分“未抵扣/未入账”与“已抵扣/已入账”两种情形,前者单方、后者双方,混了就是零分。
数字人民币电子凭证的税务处理,这是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新增的规则,高会考试今年第一次纳入大纲。变之前,企业用微信、支付宝或者银行转账支付,凭银行回单或支付截图入账,税务上认可但需要额外留存证明。变之后,数字人民币的电子凭证视同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要求企业必须从数字人民币钱包系统下载带有唯一标识码的凭证,不能只截图。很多会计图省事,直接截图保存,结果稽查时被认定为凭证不符。考试中计算题如果出现数字人民币支付的业务,题干会暗示“已下载数字人民币电子凭证”,但考生容易忽略这个细节,默认用普通支付凭证处理,导致抵扣不准。有人已经吃亏了:一位财务主管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数字人民币支付的办公用品,只存了手机截图,没有下载官方凭证,最后被税务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了税款和滞纳金。最直接的影响是:高会考试可能会考“数字人民币凭证的税务效力判定”,你得记住:只有官方下载的带签章和码的凭证才有效,其余都不行。还有一点没完全讲清楚:数字人民币的跨境支付凭证目前还没有统一标准,考试若涉及跨境,你按现行规定“参照纸质发票处理”就行,别钻牛角尖。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又调整了,2026年1月1日起,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额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2500元,赡养老人从3000元提高到3500元。变之前,纳税人每月最多能扣2000+2000+3000共7000元。变之后,变成2500+2500+3500共8500元。看似多了,但考试中常见的易错点是:如果你有两个孩子,一年只能算两个2500元,不是乘以2;而且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只能摊给一个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最多分摊1500元每月。很多考生计算综合所得个税时,直接按人头乘以标准,忽略分摊规则,导致应纳税额算错。有人已经吃亏了:我认识一个HR在帮员工测算工资时,把非独生子女的赡养老人扣款按3500元算,结果员工汇算清缴时被退回,因为父母给其他兄弟姐妹也填了,系统发现重复抵扣。最直接的影响是:高会考试中综合所得计算题,必须读题确认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有几个孩子、每个孩子哪个月满3岁(3岁以下才能扣),这些细节一个不能漏。另外,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也有变动,直辖市每月1800元提高到2000元,省会城市每月1500元提高到1700元,但计税时只能选一项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同时扣住房贷款利息。考试中常有混淆题,你得多练几道真题。
契税法实施细则在2025年12月修订,2026年5月1日起执行,对房屋赠与、企业改制重组中的契税减免有重大变化。变之前,父母赠与子女住房,直系亲属免征契税,但非直系亲属要交3%的契税。变之后,直系亲属赠与仍然免征,但增加了“受赠人持有住房后再转让时,原免征的契税需补缴”的规定。这直接影响了高会考试中“契税计税基础”的判定。很多考生认为“免征就是永远不交”,但新法要求满足持有满5年或用于自住等条件,否则补税。案例:有个人把房子赠与女儿,女儿住了一年就卖出,被要求补缴契税和滞纳金,女儿喊冤说政策没说清楚。考试中可能给一个赠与后短期内转让的场景,让你计算补缴的契税,你得考虑是否属于补税情形。最直接的影响是:记住“免征≠永不交”,高会考试多选题里会把它当陷阱选项。
最后,我把最近三个月的财税新政整理了速览版,两页纸,你要的话我发你。具体内容包括增值税法施行后的执行口径、数电票全面推广的操作指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新标准对比表,以及2026年高会考试大纲新增考点的解析。你可以在留言区留下邮箱,或者直接在后台回复“新政速览”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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