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说一个最常遇到的场景。公司接了个活,甲方打了一笔预付款过来,但不是进你的一般户,而是直接进了农民工工资专户。很多新手会计一看银行回单,上来就做一笔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我这么跟你说吧,这就错了。这个专户的钱,性质上是受限资金,你不能随便用。正确做法是,你要先挂一笔“专项应付款”或者直接在预收账款下设置明细,同时要在备查簿里记清楚,这笔钱对应的是哪个项目、哪一批工人。你如果不分清楚,等后面发工资的时候,账上的银行存款余额和你实际能用的钱,永远对不上。
千万记住,农民工工资专户的钱,只认“工资支付表”和“银行流水”,不认你的发票。别想着用它来付材料款或者报销差旅费,银行那关你就过不去。
咱们再说说成本这块。建筑劳务公司的成本,说白了就是人头费。但人头费怎么进账,学问大了去了。最标准的分录,大家都会背:计提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但这里有个插嘴的地方,我问问你,你计提的工资,和实际发放的工资,能完全一样吗?我猜大多数时候都不一样。因为总有请假的、迟到的、或者临时加班的。那月底要不要做一笔红字冲销?要不要补提?我个人的习惯是,平时按月计提,月末根据考勤和工资表做一笔“调整分录”,多退少补。你别嫌麻烦,这一步做好了,你的成本才是真实的,利润表才经得起推敲。
当然我这话可能得罪人,有些老会计觉得直接按实发数做成本就行了,省事。但你要是碰上税务稽查,人家要看你的计提依据,你拿不出来,那就说不清了。前面我说要严格按月调整,但我再想一想,其实对于流动性大的建筑工人,你完全可以采用“当月计提、次月冲回”的办法,就是月初先把上个月计提的全部冲回,再根据这个月的实际应发数重新计提。这样虽然多了一道分录,但账面上干干净净,审计的人来了也挑不出毛病。
还有个事儿,个税。建筑工人的个税,是个老大难。很多公司觉得工人工资没过起征点,就不申报了。我跟你讲,这绝对是个雷。现在金税四期系统里,你公司申报的个税人数和社保人数,跟你农民工工资专户的打款记录,是能交叉比对的。你银行发了100个人的工资,个税只报了50个人,系统自动就预警了。正确的做法是,哪怕工人工资是零,也要做零申报。分录上,代扣个税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这一步千万别省,省了就是给自己埋雷。
说到社保,这又是另一本难念的经。建筑工人很多都是临时招的,今天干明天走,社保根本没法按月交。这时候,有些公司会选择买“建筑工人意外伤害险”来代替社保,这个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保险费”或者直接进项目成本。但我要提醒你,这个替代方案只能解决工伤的问题,解决不了社保合规的问题。如果你公司想正规化,还是要跟劳务派遣公司合作,让派遣公司去承担社保责任。这中间的账务处理,涉及到往来款结算,就更复杂了。
我手头其实有一份自己整理的《建筑劳务公司全流程分录清单》,从项目进场到竣工结算,每一步的分录模板都写好了,包括专户核算、个税申报、成本调整这些容易出错的地方,都有备注。这东西我带了十几届学员,亲测好用。想具体怎么操作或者看看我这份清单,你可以私信我聊,咱们会计人互相帮一把,总比自己摸着石头过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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