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能否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限制进项税额抵扣的项目包括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等。因此,免税项目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即使购买方支付了进项税,也不能通过发票报销进行抵扣,因为销售免税货物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发票的。
但是,如果企业在免税项目上存在增值税应税项目,那么这部分进项税可以被抵扣。例如,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某一种劳务是免税的,但是在这种劳务的生产中使用了一定量的原材料,这些原材料的进项税可以被抵扣。
此外,还有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若是专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或摩托车等情况也不得抵扣进项税。如果企业已经抵扣或已记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上述情形,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这个没有被扣抵的进项税额可以先从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抵减,如果仍然无法平衡账面,那么可以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企业所得税的免税项目包含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免税项目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对于企业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则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以及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能否抵扣?通过上文提及到的相关财务资料的学习,学员们应该对此企业免税项目对应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的说法应该都是有所了解的,那么小编老师就不再一一累述的。对于免税项目中一些应税项目部分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单独申报步骤有疑问,可以来这里找会计老师咨询,也可以来这里免费搜索相关的财务课程自行学习,对你们提升这方面的财务处理能力都是有所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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