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适用情形
1、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房屋、建筑物除外),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无需分年折旧。
2、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3、技术进步快或环境恶劣的资产:对于因技术进步导致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长期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企业可申请缩短折旧年限(不低于法定最低年限的60%)或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4、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资产: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从而享受加速折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什么?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指的是基于某种原因,企业通过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的行为。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是指与企业日常使用的,与预计可使用年限的直线折旧法相比,可以更快摊销企业应折旧金额的一种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意义在于:
1、有利于加快企业技术设备的更新;
2、有利于防范资产物价变动的风险,减少固定资产投资货币时间价值的损失;
3、有利于控制企业当期的税负。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不影响固定资产的折旧总额,但可以影响企业当期的利润以及税收情况。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适用情形都有哪些?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罗列的四种不同资产类型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适用处理知识,通过这些知识相信你们读完之后应该是可以理解的;有些公司还会根据行业的不同来区分的,这方面的财务知识在本网站上也有专门的课程可以学习,如果你们正好有这方面的学习需求,可以来本网站上免费搜索相关的财务课程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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