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亏的税务申报要求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的损失,包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等损失。这些损失在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可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扣除。
2、扣除条件:
固定资产盘亏必须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且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损失。
企业需要留存相关资料,如固定资产盘点表、盘亏情况说明、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扣除的金额为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

什么是固定资产盘亏?
固定资产盘亏是固定资产在盘点清查过程中所发现的短缺。一旦发现固定资产盘亏,要查明原因、确定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报请上级批准后,调整账面记录,保证账实相符。企业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分录如下:
企业发现固定资产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时)
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固定资产盘亏的税务申报要求有哪些的?整体上来说,在上文提及到的相关财务知识中,小编老师已经从法律法规和扣除条件等方面来阐述企业固定资产盘亏后的税务申报要求,相信你们读完之后对此要求内容应该有所了解的。其实,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减损的情形是非常正常的,如果你们有想要学习更多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面的知识,都是可以来本网站上找会计老师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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