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会计确认条件
满足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认定为融资租赁;以下标准均不满足的,应认定为经营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即如果在租赁协议中已经约定,或者根据其他条件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岀租人会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那么该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通常是在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下同)。需要注意的是,这条标准强调的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寿命的比例,而非租赁期占该项资产全部可使用年限的比例。如果租赁资产是旧资产,在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资产自全新时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时,则这条判断标准不适用,不能使用这条标准确定租赁的分类。

融资租赁的特征有哪些?
1、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对该设备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3、出租人保留设备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设备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融资租赁的会计确认条件有哪些?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阐述的关于融资租赁满足条件的知识,相信你们读完之后对此三个条件有着一个基础上的认知。其实,这些关于融资租赁在财务处理上也是有着独有的特征,这些特征方面的知识在上文小编老师都有简要的介绍,因此如果你们读完上文之后,想要学习更多关于融资租赁方面的知识,那么都是可以来这里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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