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等价物如何判定
现金等价物的四大判定条件
1.期限短
具体标准:自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如2025年3月1日购入的国债,需在6月1日前到期)。
例外情形:提前通知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如某企业存期6个月的定期存款,允许提前一个月支取),仍属于现金范畴,而非现金等价物。
2.流动性强
实务表现:可随时在公开市场交易且无重大折价风险。例如,某企业持有的商业票据可随时向银行贴现,贴现损失低于0.5%,则符合流动性要求。
3.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量化要求:转换金额可准确预估,如货币市场基金按净值赎回,净值波动幅度不超过1%。
4.价值变动风险小
风险边界:受利率波动影响极低。例如,某企业持有的短期政府债券,即使市场利率上升0.5%,其价格下跌幅度不超过0.3%。

现金等价物属于资产吗?
现金等价物属于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中,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因此现金等价物属于资产。
现金等价物是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现金等价物如何判定?通过上文内容的学习,小编老师认为学员们应该知道针对其现金等价物判定条件有了一个基础上的掌握,后期在实操过程中可以根据这些条件来判断的,在这里小编老师就不再过多阐述的。其实关于现金等价物在入账的会计分录的处理,这个也是很多财务人员必备的技能,学员们要是不懂的话,可以来这里免费搜索相关财务课程学习,对你们肯定都是有提升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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