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税前扣除佐证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若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实际发生:损失必须是已经真实发生的,不能是预计或虚构的。
与取得收入有关:损失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即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
合理性:损失的金额应是合理的,不能过高或过低,需符合市场规律和行业惯例。
合法凭证:企业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来证明损失的发生和金额,如报废证明、处理协议等。
会计处理:企业应在会计上已对报废损失进行了正确的处理,如计入当期损益等。
专项申报:对于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损失,通常属于非正常损失范畴,企业需进行专项申报,并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备查。

固定资产怎么报废处理?
固定报废时,可做以下账务处理:
一、将要处置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二、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三、处置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四、清理净损益
1、如果是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是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税前扣除佐证要求都有哪些?不少学员们读完上文内容之后,关于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税前扣除的要求应该有了一个基础上的认知,其实这些知识对于很多税务人员来说都是必备的。但是,在这里小编老师提醒大家,除了正常报废损失外,还有非正常报废损失的情形,不同的情形对应的税务处理也是不同的,因此如果你们有这方面的疑问,可以自行来这里免费搜索相关的财务课程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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