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怎么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是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的一般性规定。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的调整情况:
1、一般企业的调整:
对于一般企业而言,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比例已经从原来的工资薪金总额的2.5%提高至8%。这一调整是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进行的,该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特殊类型企业的调整:
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其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比例也有相应的特殊规定。这些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同样遵循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规则;超出部分也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是否需要计提?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职工教育经费是不需要计提的,在实际支付时实报实销,所以要在“应付职工薪酬”要下设立“职工教育经费”二级科目明细进行核算。
会计分录为:
实际发生时报销支付教育经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账款/其他应收款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采取的据实限额列支的原则,所以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年终时要做纳税调整。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怎么调整?整体上来说,目前针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的多少,相信学员们应该都是知晓的,对于一般企业的比例调整和特殊类型企业比例的调整处理,大家读完上文之后应该也有一定基础上的认知。只不过,关于企业各种福利费用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方面的知识,如果还有学员不是很清楚的话,那么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上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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