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出售草皮需要缴增值税吗?
农业合作社出售草皮,是可以不缴增值税的.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如果销售的不是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就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如果销售的是上述六种商品之外的货物,或者向本社成员之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上述六种货物,应当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3、农民合作社销售的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增值税.
4、农民合作社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5、农民合作社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饲养业合作社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村民取得农业合作社的分红,不需要交税;取得其他投资分红,是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企业所得税和社员的个税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3、《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农业合作社出售草皮需要缴增值税吗?"这一问题的详细回答.根据规定要求,我们农业合作社出售草皮的情况,是可以不缴增值税的.如果我们的农业合作社最后在进行分红的时候,我们也可以不需要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