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要备案吗?

2020-02-07 11:16 来源:网友分享
2265
企业财务总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坏账,这是一个企业无法避免的问题,如果出现这种现象要怎么处理呢?销售商品后,如果不能及时收回货款,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计提坏账损失.坏账要备案吗?

坏账要备案吗?

计提坏账准备需要备案.

1、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2、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3、企业逾期1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坏账要备案吗?

坏账准备的相关规定

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坏账处理需到税务局备案吗?

不需要到税务局务案,但扣除的范围限定在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的坏账准备金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现行税法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也规定:

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企业可以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并且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同时,核销坏账应具备的条件、收回已核销坏账的处理、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也基本一致.但是,为了便于所得税征收管理,税法又规定:

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实行限额扣除办法,即只有计提的不超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的坏账准备金才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这一点与会计制度"企业可以自行确定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的坏账准备从利润总额中全额扣除"的规定存在较大的差异.

关于"坏账要备案吗?"的问题会计学堂小编就不再啰嗦了,计提坏账准备需要备案,不需要到税务局务案,但扣除的范围限定在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的坏账准备金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资讯更新.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税务稽查重点关注哪类往来款项
    税务稽查重点关注哪类往来款项?一般来说,税务稽查重点关注公司往来账款的类型主要有几个方面的,比如说应付账款、应收账款、预收/预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应收账款等等,这些都是企业业务上往来的账款;具体的风险点就会包含企业故意隐瞒收入、视同分红以及借款利息等风险,这些相关的内容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字,读完之后你们肯定会有所启发的。
    2026-05-08 18
  • 大额咨询费入账暗藏何种风险
    大额咨询费入账暗藏何种风险?根据小编老师的理解,公司大额咨询费用入账之后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增值税风险、企业所得税风险以及个人所得税风险等;在增值税风险中可能会涉及到大额咨询费用虚开发票、收入确认不当以及计税税率错误的问题,其他风险的具体内容小编老师建议你们来阅读下述文字,通过下文罗列的风险点知识学习,相信你们读完之后肯定都有收获的。
    2026-05-08 12
  • 总分公司费用分摊遵循什么逻辑
    总分公司费用分摊遵循什么逻辑?根据小编老师对公司法的相关了解,关于总分公司之间费用的分摊处理,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相关的经营费用都是归属于总公司的,因此在分摊的时候需要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至于其中各项费用的分摊方式内容,小编老师将会在下述内容中进行一一介绍,有兴趣的学员们都是可以来阅读下述文字试试,对你们肯定有所启发的。
    2026-05-08 12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