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的开办费摊销期限是多少?
回复: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开办费的处理未规定,但后来下发了一个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这个文件规定了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扣除,另一种是分期摊销,一次性扣除事实上是与新会计准则一致的,即会计上在当期费用中扣除,另一种是实际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要求分期摊销。因此可以分期处理。最低分期摊销年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为3年。
请问现在的开办费摊销期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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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开办费的处理未规定,但后来下发了一个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这个文件规定了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扣除,另一种是分期摊销,一次性扣除事实上是与新会计准则一致的,即会计上在当期费用中扣除,另一种是实际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要求分期摊销。因此可以分期处理。最低分期摊销年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为3年。
这个一次摊销或者不低于3年摊销即可的 答
你好,需要摊销,无形资产一般10年 答
你好,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的开办费不用摊销,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开办费需要摊销 答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从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期间。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现就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业务处理阐述如下: 在《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将开办费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企业会计准则》则将开办费列入“管理费用”科目中。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从有关“管理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及主要账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在会计处理上可以不再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其费用化,统一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同时还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从中可以看出,在长期待摊费用中没有包括开办费。为此,笔者认为新税法没有将开办费列为长期待摊费用,是为了和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 答
预交一年房租 建议 计入其他应付款 或者预付账款 然后每个月摊销进入开办费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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