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成本法核算会计处理

2019-07-18 16:16 来源:网友分享
2579
有限合伙企业属于合伙企业,生产规模比较小,企业核算可以采用成本法核算,那么有限合伙企业成本法核算会计处理有哪些呢?下面是会计学堂的小编就此问题整理的相关财务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有限合伙企业成本法核算会计处理

1.初始投资的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时,投资方应当按照取得的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一××公司”账户,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存在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则应当将其记入“应收股利”账户。

2.追加投资时的会计处理,追加投资时的会计处理与初始投资时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不同的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追加投资后,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应当将原采用的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但是,如果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原采用的成本法不应当改变。

3.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的会计处理,在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将应收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

4.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股票股利是股份公司用增发的股票代替现金派发给股东的股利。当作股利发放的股票,又称红股,俗称送股。当股份公司实现净利润但现金不足时,为了满足酸东的要求通常会派发股票股利。

分派股票股利,一不会使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动、而仅仅是所有者权益内部各个项目结构发生变动;二不需要企业拿出现金。投资企业收到的票股利是做投资收益处理还是不作投资收益处理呢?

从理论上讲,被投资单位派发股票股利、既没有使资产减少,也没有使所有者权益减少、但每股净资产降低了、表明股价稀释。投资企业既没有增加资产,也没有增加所有者权益,仅仅是股份的增加。般份的增加、也没有使持股比例增加,而是以更多的股份代表原有的持股比例,所享有的权益也未变化、表明每股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的减少,每股投资成本降低。

虽然所收到的歌票有市价但这种市价已存在于原投资的股票中。在除权日、由于派发股票股利而使开盘价格等比例降低,即使以后填权,使投资的总价值增加,市价又回升至除权前的水平、但在股票来出售前,属于未实现的增值,根据收入实现原则,也不能将股票股利确认为一项收益、因此股票股利不能作为一种收益加以确认。但为了反映收到股票股利的情况,企业应在奋查账薄应按投资成本与收到股票股利后的全部股份计算的平均每股成本结转处置就的中登记所增加的股数,以表明每股投资成本的减少,部分处置该项收到股票股利的投资时,应该按照投资成本与收到股票股利后的全部股份计算平均每股成本结转处置部分的部分的成本。

5.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时,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账户,贷记“应收股利”账户。

有限合伙企业成本法核算会计处理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账务处理区别

成本法和权益法主要针对的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主要区别如下: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不发生变化的(除了增资或处置),而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的。

附注:各种账务处理区别

1.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成本法下不处理

权益法下要做: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营业外收入

2.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成本法下不做处理

权益法下做: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3.被投资单位发生其他综合收益变动,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分配现金股利外其他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

成本法下不作处理

权益法下做: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成本法下做: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

权益法下做: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工作需要具备非常强的实操性,所以会计新手在实际做账过程中难免有所疏忽,看完上文,那么小编关于问题“有限合伙企业成本法核算会计处理”就介绍到这里。你掌握了吗?如果想加强会计实操技能,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联系,可以多多跟我们会计学堂的老会计交流心得哦。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普通电子发票有没有印章
    普通电子发票有没有印章?按照目前国内增值税相关规定,作为电子发票是没有印章的,因为在电子普通发票上一般都是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所以作为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也是可以的,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同纸质发票具备同样的效力.关于普通电子发票的相关介绍资料,小编老师将会通过下述汇总的文章给大家讲解,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进行学习.
    2024-03-15 1855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