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转让房地产也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2019-07-05 16:10 来源:网友分享
2591
房屋或土地开发完成,对外销售时,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土地增值税清算。土地增值税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应该怎么计算呢?无偿转让房地产也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无偿转让房地产也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其中,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因此,无偿转让房地产,属于上述列举的赠与情况,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无偿转让房地产不属于上述所列情况,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无偿转让房地产也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合计

1.房地产企业的扣除项目包括5项,分别是: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和有关费用。

(2)房地产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含耕地占用税)、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扣除方法取决于财务费用中利息的处理。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的税金是: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不能单独扣除。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开发即转让的,不得加计扣除。

只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扣除20%。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2.土地增值税计算步骤:

(1)确定转让不动产性质及扣除项目

(2)汇集扣除项目合计=5项扣除加总

(3)计算土地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合计

(4)确定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合计,根据增值率找土地增值税税率

(5)计算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合计*速算扣除系数

无偿转让房地产也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吗?无偿转让房地产,属于上述列举的赠与情况,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无偿转让房地产不属于上述所列情况,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尽在会计学堂,想提高自己专业技能的朋友可以继续前往官网咨询了解。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本质差异对企业决策的影响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本质差异对企业决策的影响有什么?对于这个问题很多学员们可能不是很清楚的,根据小编老师所知,企业的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很多时候并不是根据企业现金流动的去向来决定的,而是按照权利和责任的关系来决定的,也就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规定来决定的;而关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影响知识都会在下述文章中进行一一阐述的,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5-08-18 11
  • 套期会计中现金流量套期的有效性测试
    套期会计中现金流量套期的有效性测试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小编老师想要给学员们先普及下套期会计的概念,在财务领域中套期会计指的就是通过一定的工具来确保企业财务没报备的准确性和透明性;针对套期会计中现金流量套现的测试可以选择多种方法进行,比如说比率分析法、回归分析法等等。与之相关的财务知识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字,对你们学习肯定有所启发的。
    2025-08-20 4
  •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则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则是什么?首先,学员们需要清楚的了解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定义是什么,其次就是针对这个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学习;小编老师认为财务人员在处理企业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应该考虑到重分类到持有待售类型、调整其账面价值、确认持有待售资产减值以及后续计量等等,相关的资料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字,说不定对你们理解有所启发的。
    2025-08-23 2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