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资助金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2019-06-09 16:01 来源:网友分享
6059
政府补助资助金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只要属于“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就不是不征税收入。以下是会计学堂的详细介绍,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政府补助资助金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政府补贴如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规定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对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又作了具体的解释: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政府补助资助金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哪些政府补贴属不征税收入

判定是否为不征税收入的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和《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两个文件。根据上述文件,对于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企业将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会计学堂关于政府补助资助金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相信通小编的介绍大家已经了解了。同时,小编也就那些政府补贴属于不征税收入做了简单的说明。希望能对大家起到一定的帮助。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税务稽查重点关注哪类往来款项
    税务稽查重点关注哪类往来款项?一般来说,税务稽查重点关注公司往来账款的类型主要有几个方面的,比如说应付账款、应收账款、预收/预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应收账款等等,这些都是企业业务上往来的账款;具体的风险点就会包含企业故意隐瞒收入、视同分红以及借款利息等风险,这些相关的内容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字,读完之后你们肯定会有所启发的。
    2026-05-08 16
  • 大额咨询费入账暗藏何种风险
    大额咨询费入账暗藏何种风险?根据小编老师的理解,公司大额咨询费用入账之后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增值税风险、企业所得税风险以及个人所得税风险等;在增值税风险中可能会涉及到大额咨询费用虚开发票、收入确认不当以及计税税率错误的问题,其他风险的具体内容小编老师建议你们来阅读下述文字,通过下文罗列的风险点知识学习,相信你们读完之后肯定都有收获的。
    2026-05-08 11
  • 总分公司费用分摊遵循什么逻辑
    总分公司费用分摊遵循什么逻辑?根据小编老师对公司法的相关了解,关于总分公司之间费用的分摊处理,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相关的经营费用都是归属于总公司的,因此在分摊的时候需要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至于其中各项费用的分摊方式内容,小编老师将会在下述内容中进行一一介绍,有兴趣的学员们都是可以来阅读下述文字试试,对你们肯定有所启发的。
    2026-05-08 11
相关问题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