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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股权激励符合递延纳税条件,小张在2024年8月行权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2025年9月转让股权时,小张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和合理税费)×税率=(300-100)×2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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