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每天坚持打卡
努力学习坚持到底
税务师考试交流圈
税务师考试交流,一起努力学习!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