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期间导致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在本期已经消失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恢复减记的金额,如果是其他因素导致存货在本期价值上升的,则不能恢复原已减记的金额。
什么因素导致的减值,当同样影响因素消失才予以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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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谢花开,春去秋来:感觉这个也是坑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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