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小学合并到乙中心小学,后来乙中心小学又合并到甲学校。现在丙,乙两单位的财务移交到甲单位,由甲单位法人及财务人员和原来丙乙单倍法人丶财务人员进行移交手续,该手续是否合法,是否由甲单位的上级财务部门来进行移交手续?
胡国礼
于2018-05-25 14:54 发布 594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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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移交有效的,不用上级财务来的。 如果对我的回答还满意,请对我进行五星评价,谢谢。
2018-05-25 14:58:03

这样可以的,只要三方把事情说清楚,最好签个三方协议,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2018-09-21 19:45:39

合法,这属于退资补偿。
之前出师资是否估价的,现在补70万,如果高于之前估价,那么是需要作为利得缴纳个税
2019-07-18 09:01:27

同学你好
只要缴税了一般没事
2022-04-07 08:15:45

不合适的
2017-05-13 08: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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