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家单位技术合作,有合作协议,甲单位派人到乙单位做技术指导,工作期限一年以上,劳动关系没有变化,还在甲单位,但是甲单位,把工资停了,理由是避免吃空饷,甲单位是事业单位,说工资由乙单位发放,可是甲单位派出的技术人员不可能解除劳动关系,所以社保在甲单位交,需要乙单位拨款代交单位部分社保,乙单位情况下如何处理这些甲单位派出人员的工资,是否还需要缴纳乙单位部分社保

罗达
于2019-06-16 11:46 发布 148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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