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23年的一张发票在5月份和10月份重复抵扣进项发票了,并且正常申报了。税务那边说是系统没及时同步的原因,现在要求我们把5月份的进项税额转出补交税款和滞纳金,我们每月没有留抵发票,现在怎么办啊?我问了税务为什么这么久才通知我们,他说去年就有税务提醒了,问有没有人给我打电话,我们去年是没有收到这个通知的。

健壮的音响
于2024-04-25 11:37 发布 302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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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1:46:16
您好同学,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基本生产-X产品(税法规定的免税产品)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22-01-16 09:41:47
你好,红冲的部分要转出来。
2022-09-28 13:53:47
当时的进项分录是如何做的?
2020-06-11 15:26:30
您好,对的,是这个意思的了
2023-12-01 1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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