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商业医疗保险,在汇算清缴时职工薪酬调整表应该填在哪个位置?

羚羊
于2018-04-12 20:15 发布 2761次浏览
- 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在第12行其他中填列!
2018-04-13 06:24:20
应该填在“单位缴纳的企业承担的部分”中,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023-03-14 11:28:53
你好; 你们是写期间费用明细表 ; 还有职工薪酬明细表去报的;
2022-05-12 14:59:18
企业支付给离职人员的离职补偿金不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的基数,离职补偿应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离职补偿费,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度“预提费用”科目发生额进行纳税调整,待职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离职员工显然已经不是企业“任职或者受雇”人员,因此发放给离职员工的离职补偿金不属于工资薪金。也因此,企业不得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离职补偿金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的基数。具体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部分支出不得在“A105050职工薪酬调整表”填列。同样,也不得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第一行“职工薪酬”栏次填列。
如果是实际支付的离职补偿金,在管理费用列示
2019-05-16 13:29:47
你好; 这个 是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业没有买就不写这个栏次哈 ; 不是商业保险哈
2022-04-28 10: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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