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有个园林劳务老板之前拿A公司跟我们签合同金额600万;产值100万开票100万;已经付A公司80万;后面由于A公司内部原因跟我们终止合同。拿B公司跟我们签接剩余的合同产值,A公司剩余未付款的20万,那个老板说想付给B公司,因为A公司是他朋友名义的公司怕他朋友不还给他,我们应该怎么合理做把A公司已开票开票未付的20万 付给B公司呢,这么操作合理呢?

淡墨轻轻影888
于2024-04-15 10:28 发布 21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4-15 10:33
同学你好
1.A公司确认对贵公司的债务金额为20万,并同意将此债务转让给B公司。
2.贵公司同意将原本应付给A公司的20万款项支付给B公司。
3.B公司接受这一债务转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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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1.A公司确认对贵公司的债务金额为20万,并同意将此债务转让给B公司。
2.贵公司同意将原本应付给A公司的20万款项支付给B公司。
3.B公司接受这一债务转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024-04-15 10:33:18
那这个20万那个公司开发票给你们呢
2024-04-12 11:58:35
那这个要看B交多少税费了
2022-04-21 14:16:41
1.三方协议:A公司可以与B公司和C公司协商,签订一个三方协议,允许C公司直接将款项支付给A公司,再由A公司转付给B公司指定的供应商。但这需要所有相关方的同意,并且可能需要修改原有的合同。
2.B公司的授权:如果B公司同意并授权A公司代收代付,那么A公司可以基于这个授权来操作。但是,这种操作必须在法律允许和合同条款不禁止的情况下进行。
3.法律救济:如果B公司一直未支付款项,A公司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欠款。这可能包括起诉B公司或寻求仲裁。
关于“穿透的权利”,这通常是在金融监管、税收或特定法律环境下使用的概念,允许监管机构或税务机关查看并追踪资金的最终流向或受益者。但在您的情况下,这个概念并不直接适用于解决支付问题。
2024-06-11 14:54:45
签订三方协议,确认取得资产并承担付款义务借:库存商品 (200 万 ÷ 1.13,不含税金额)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0 万 ÷ 1.13 × 13%)贷:其他应付款 —B 公司 200000贷:营业外收入 — 债务豁免收益 (180 万 ÷ 1.13,不含税部分)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180 万 ÷ 1.13 × 13%)关键说明:
A 公司已付的 180 万,本质是 B 公司对 C 公司的 “价款豁免”,C 公司无需支付,对应不含税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进项税额仅能抵扣自身支付 20 万对应的税额,A 公司支付部分对应的进项税,C 公司无支付依据,需红字冲减(避免虚抵进项)。
向 B 公司支付剩余 20 万元借:其他应付款 —B 公司 200000贷:银行存款 200000
2025-12-16 11: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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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1:16
朴老师 解答
2024-04-15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