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我们收到某家公司的增值税进项发票(从它那里进了一批货),2018年4月又给这家公司开出销项发票(给它发了一些货),这样可以吗,有税务风险吗
静好
于2018-04-10 10:36 发布 628次浏览
- 送心意
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4-10 11:27
怎么没有老师回复呢<br><br>
相关问题讨论

怎么没有老师回复呢&lt;br&gt;&lt;br&gt;
2018-04-10 11:27:50

你好 可以 开票出去 但是需要你先按送货单\入库单\付款单等 暂估入库处理 然后在开票出去 根据你实际产品来开票 而且进项发票必须要与你实际购进产品型号保持一致
2019-05-28 13:48:50

你好,可以用其他进项抵扣的,因为增值税是购进抵扣,而没有规定一一对应抵扣的
2018-04-18 10:15:35

你好,可以用其他进项抵扣的,因为增值税是购进抵扣,而没有规定一一对应抵扣的
2018-04-18 10:15:33

你好,您实际收到商品了,您就可以销售。后面把进项发票补进来。
2022-05-23 13: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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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老师 解答
2018-04-11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