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教您,我申报2023年第三季度所得税时,研发加计除的数没填,税务让去盖章写说明说资料不健全,请教老师,我写完说明,会不会影响汇缴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呢,继而影响高新企业资格的认定呢?

启睿
于2024-01-23 16:49 发布 473次浏览
- 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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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不会有影响 的呢。
2024-01-23 16:49:26
填1季度所得税表时1季度研发费用可以先加计扣除
2026-04-01 14:35:47
是的,学员。根据我国的相关税收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在季度所得税申报时,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企业的研发费用,无论是否形成无形资产,均可在税前全额扣除。如果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还可以按照研发费用的75%的额度进行加计扣除。
2023-07-21 16:16:02
你好不可以的哦这是
2023-04-13 08:43:14
- 高新≠自动符合加计扣除:高新认定的研发范围更宽(如部分应用研究),加计扣除仅针对“为获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研发活动”,需按税务口径单独归集 。
- 软件产品销售相关研发:自研软件产品的创新性/实质性改进研发费用,符合条件可加计扣除;常规性升级、售后维护、重复简单复制等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
- 受托开发软件相关研发:你作为受托方,受托开发的费用一般不得加计扣除(委托方按80%计入自身研发费用并加计扣除);若受托开发同时形成你自有知识产权,对应的自研部分可按规定归集加计扣除 。
2026-01-12 07: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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