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是建筑公司,我在项目所在地申 问
你好,1)你在项目地做的是: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正常按月报工资薪金) 项目地报了 → 机构地不用再对这部分人重复申报个税 文件明确: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对异地已税工资重复征税 机构地只报:不在外地项目、在本地办公的人员工资个税。 答
学校校长每月到手固定工资2万,个人自己缴纳的灵活 问
要 税后 = 20000,反推税前: 设税前为 X: 税率档:(X−5000) 落在 10% 档(3600~14400 / 年,即 300~12000 / 月) 公式: X − [(X−5000)×10% − 210] = 20000 算出来:税前≈21655 元 个税≈1655 元 到手 = 21655−1655=20000 元 假设: 公户:发 12000 元(申报个税) 私户:发 8000 元(不申报) 目标到手:20000 1. 公户 12000 的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 = 12000−5000=7000 税率 10%,速扣 210 个税 = 7000×10%−210=490 元 公户到手 = 12000−490=11510 元 2. 私户补 私户转:20000−11510=8490 元 合计到手:11510%2B8490=20000 元 3. 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比如 1500 / 月):全部私户另外给,不在 2 万里。 分录(只体现公户部分,私户无票不能入账)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 工资 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000 发公户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12000 贷:银行存款 11510 贷:应交税费 — 个税 490 私户 8490 %2B 社保补贴 1500:外账不体现,内账记福利 / 费用(风险点) 最好是 放弃公私户拆分,全部走公户: 税前工资:21655 元 → 税后到手 20000 元; 另加社保补贴(比如 1500 元 / 月),也走公户,合并申报; 校长在个税 APP 填灵活就业社保扣除,能少交一部分税。 若老板坚持私户发: 私户部分必须并入工资申报个税,否则就是偷税; 可以做成:公户 15000 %2B 私户 5000,全部申报,这样风险低很多,但个税会高一点。 答
为员工购买太平洋意外工伤意外,对方开专票过来,可 问
普通员工的太平洋意外工伤意外险(团体意外险),专票不能抵扣进项;只有高危工种/特殊岗位的人身安全险,才可以抵扣。 答
个税添加人员报送错误,问撤回 问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答
咨询下,个税系统,这个年平均工资数据,是怎么来的? 问
您好,这个是哪来的数据 答


老师,原合同里面的条款有一条做了变更,重新签合同,那么这个合同的名字是叫“XX合同补充协议”还是“XX合同变更”?这个合同号要用原合同号还是另取一个新的合同号呢?
答: 如果原合同中的条款发生了变更,并因此重新签订了合同,那么新合同的名称通常可以称为“XX合同补充协议”或“XX合同修订协议”。这主要取决于你们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的习惯。 至于合同号,通常来说,如果合同内容发生了实质性的变更,那么应该为新合同分配一个新的合同号。这是因为,尽管新合同可能基于原合同,但它们在许多方面可能不同,因此需要独立识别和管理。此外,这也有助于在需要时快速识别相关的合同。 然而,如果只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做了细微的修改或增加了一些条款,那么使用原来的合同号可能也是可以的。这主要取决于你们公司的合同管理和识别策略。 建议咨询法务或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获取帮助。如果原合同中的条款发生了变更,并因此重新签订了合同,那么新合同的名称通常应该反映这些变更的性质。如果变更是对原合同的补充,那么新合同的名称可以是“XX合同补充协议”。如果变更涉及到合同的主要条款,那么新合同的名称可以是“XX合同修订协议”或者“XX合同变更协议”。 至于合同号,一般来说,如果原来的合同有明确的合同号,并且新合同是对原合同的修订或补充,那么新合同的合同号应该保持与原合同一致。这样可以保证合同管理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如果原合同没有明确的合同号,或者变更的内容非常重大,需要用新的合同号来区分,那么新合同的合同号可以另取一个。
老师,补充协议的合同号是和原合同号一样还是另取一个新的合同号呀?
答: 学员朋友您好,一般是与原来的合同号相同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五、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务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务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这个是劳务合同的内容要求,合理吗?
答: 你好; 这个可以的; 意思最终是看双方的情况来续签合同
老师,这道题我选的是A,有点不理解为啥选B,这道题是合同取得成本还是合同履约成本。这个是不是考察的合同变更啊。算是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和新合同订立,所以是选择b
与同一个企业签订合同,可以补充与原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协议吗?比如原合同签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后面发生虫害防治服务,可以直接在前合同上走补充协议吗
客户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我们补签了变更协议,合同款要退款,客户说他们的公司帐号发生变动,要退回到另一个新开的帐户,但是公司名称不变,这种情况下,操作上是没问题的吧?需要签署什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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