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公司主营业务为家用生活电器销售,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开展国庆促销活动,买彩电赠送智能音箱。彩电对外含税售价为4294元、成本3300元,智能音箱对外含税售价339元、成本270元。当月销售彩电100台,赠送智能音箱100个,收到销售价款429400元。请问对于甲公司“买彩电送智能音箱”活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429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9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7000 贷:库存商品 330000 库存商品 27000 会计处理对吗

遇见
于2023-10-13 18:37 发布 15824次浏览
- 送心意
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肖像和进象是你发票上的税额。
2022-03-27 14:54:47
你好,同学
老师看了分录,如果不用交税,转到营业外收入是没问题的
2024-04-28 13:34:56
同学你好,母子公司抵消内部之间提供服务的交易。抵消分录为 借记营业收入 贷记营业成本
2024-03-09 11:47:53
准则规定的是第一种,做题的话按照第一种,如果你是在实际操作,按照第二种,因为第一种增值税的销售额和所得税的销售额不一致。
2024-01-14 10:28:06
你好,主营业务收入在借方的,这个是什么业务的?第二个分录做反了。然后第一个分路,主营业务收入改成工程结算
2023-08-04 19: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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