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公司主营业务为家用生活电器销售,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开展国庆促销活动,买彩电赠送智能音箱。彩电对外含税售价为4294元、成本3300元,智能音箱对外含税售价339元、成本270元。当月销售彩电100台,赠送智能音箱100个,收到销售价款429400元。请问对于甲公司“买彩电送智能音箱”活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429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9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7000 贷:库存商品 330000 库存商品 27000 会计处理对吗
遇见
于2023-10-13 18:37 发布 15516次浏览
- 送心意
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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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规定就是
确认当期合同收入,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XXX合同段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17-04-19 09:34:52

你好,是的。
2016-12-14 07:25:43

您好,工业增值税税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90%)*税率,这里的增值税税负,指的是应交的增值税税额。
2018-06-29 23:31:01

利润表上主营业务收入1000 和 主营业务成本100
2019-05-28 15:14:11

可以
2017-03-16 13: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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