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这边想咨询一下,作为私募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现在私募基金解散了,然后该私募基金有未完成的投资金额要退回给各个合伙人(相当于是合伙人们投进去的本金没有全部用来投资),然后根据协议约定,未完成投资金额本金应在投资期结束后30日内连本带息全部退回各合伙人,那我作为有限合伙人,收到这个退回的利息应该作为“利息费用”入账,还是“投资收益”入账
紧张的冬日
于2023-09-21 09:16 发布 27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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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的话,是作为投资收益入账的
2023-09-21 09:30:33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请稍后
2021-09-15 11:32:00

合伙人是管理人,是不是私募基金A的股东
2022-02-24 11:06:17

如果说你是在没有减资的情况下,直接上较实际缴纳的金额来处理。
2021-01-21 15:25:56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股本
2019-04-11 15: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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