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甲供材税金40万,缴纳时,借应缴税金,贷银行存款40万,同时,借开发成本贷应交税金40万,请问:一缴是,上述帐务处理是否正确?二是缴纳税40万元,是否应与施工方收回?即是否属于代缴税金?

调皮的小蝴蝶
于2023-09-21 04:52 发布 288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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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谁的名字缴纳的
2023-09-21 05: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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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您的资料一在哪里啊
2022-04-29 14: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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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9 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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