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个老公司今年9月增资700万变更过来的,原老公司实收资本是200万,未分配利润是-300.老公司其实就是另外B公司的傀儡,帮他们服务的,最终导致亏损。b公司答应把未分配利润补平。2017年冲减其他应收款,调整了15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18年 是不是还这样调整150以前年度损益呢?这样做 是不是 有税务风险?所得税风险?

菲童牛宝
于2018-01-19 15:52 发布 789次浏览
- 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冲减其他应收款?以前年度亏损,在可弥补范围内,没有所得税问题!
2018-01-19 16:22:26
你好,要调所得税,借:应交税费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0-03-10 15:13:15
你好,是的,是这样做调整分录的
2021-03-10 11:56:28
你好,是的
2017-05-19 17:39:57
您好,您的调整分录是正确的。差异形成的原因是您没有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您既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您的期初未分配利润应当+6万元,这样才能勾稽一致。
2020-05-28 07: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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