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发放7月份工资时,员工有代扣代缴个税,当时正常做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后来8月底国家提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本月申报个税的时候,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已更新,这样有的员工上月已代扣的个税,实际申报时已不用缴纳。那本月在做8月份工资表时,应把之前代扣的个税再返还员工是吗?是税后补吗?还有就是上月贷方挂着的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本月该如何冲掉

甜美的夏天
于2023-09-08 10:38 发布 107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9-08 10:40
同学你好
这个不用
汇算清缴的时候多退少补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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