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艳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3-08-15 20:24

个税扣除标准2023专项扣除具体如下: 
1、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2、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标准扣除; 
3、在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5、在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别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的标准扣除; 
6、在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分摊扣除,但每个人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smile? 追问

2023-08-15 20:32

老师记得3岁以下是不是也还有个扣除标准的

刘艳红老师 解答

2023-08-15 20:37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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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扣除标准2023专项扣除具体如下: 1、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2、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标准扣除; 3、在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5、在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别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的标准扣除; 6、在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分摊扣除,但每个人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2023-08-15 20:24:59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2022-07-01 09:32:33
你好,你说的是个税的吗
2022-01-18 17:31:24
同学你好 1、子女教育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的纳税人每个子女每个月可以定额扣除1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每月各扣除标准的50%。 2、继续教育 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纳税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同一年度取得多个符合条件证书的,比如同一年度同时取得CPA和税务师,只能扣除一个3600元。 3、大病医疗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本年度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万元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税时,不得享受,需要等到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才可享受。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的在中国境内的符合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额标准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0年。 若纳税人本人和其配偶在婚前均由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夫妻双方各自根据自己名下住房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二是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其贷款人按照扣除标准的100%税前扣除。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且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租房城市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了以上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60周岁(含)以上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独生子女的,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不属于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标准,且每人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2022-12-13 16:33:59
➤2022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子女教育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3岁-博士(学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   (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2.扣除方式   (1)选择父母一方扣除;   (2)父母双方各扣50%;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1)学前教育:子女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人学前一月:   (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当月。   继续教育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继续教育期间每年扣除4800元(每月扣除400元)。   ☞注意:职业资格证书需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扣除方式   (1)由纳税人自己扣除;   (2)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选择按子女教育扣除,为1000元/月,选择按继续教育扣除,为400元/月。   ☞注意: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3.扣除起止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人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注意: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住房租金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注意:住房租金与“住房贷款利息”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碑定的其它城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3.扣除方式   (1)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   (2)纳税人已婚且;   ①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承租人扣除;   ②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按规定分别扣除。   4.扣除起止时间   (1)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2)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住房贷款利息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扣除标准:每年12000元(1000元/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方式   (1)单独或者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2)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赡养老人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标准:   ①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②非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2.扣除方式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等方式。   ☞注意:   (1)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大病医疗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2)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扣除方式   (1)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扣除起止时间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注意:大病医疗支出在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享受扣除。
2022-10-04 14: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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