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公司主营业务有上食育课程,别人开给我们 问
这个是你们上课使用的可以 答
老师,答案下面最后除2不是很明白 问
您好,年数总和法的折旧年是2023.7-2024.6,但会计年是202301-202312和202401-202412,在会计年的折旧是分2段的 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配发我的激励股,我让给朋友一 问
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的协议,那么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分配方式: 1.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如果朋友在您的激励股中投入了一定的资金或承担了部分风险,那么可以按照双方投入的比例来分配利润。例如,如果您提供了大部分的激励股,那么您可能获得较大比例的利润,反之亦然。 2.平均分配:如果朋友只是参与了交易过程,而没有直接投入资金或承担风险,那么可以考虑将利润平均分配。这种方式体现了双方的平等合作和共同努力。 3.协商分配:如果没有其他适用的原则或约定,您和朋友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决定如何分配利润。这需要根据双方对交易的贡献、承担的风险、以及预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在决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确保双方都能够接受并满意。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在开始交易之前与朋友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或不满。 答
老师这个例题中的35万是收到了还是没收到?这个不 问
你好同学!35利息在12月31日是没有收到的哦,于次年才收到。 答
老师您好,企业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借:财务费用-利息支 问
就是你那样做的账 答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是怎么扣除,有哪些要求和标准
答: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怎么分是扣哪个标准?
答: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可以咨询你们税务局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中如果父亲去世只赡养母亲,独生子女也是按2000元/月标准扣除吗?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支出”1500元/月、1100元/月、800元/月的扣除额度是按什么标准?
答: 你好1. 独生子女按2000元每个 月 ;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