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规则的时间判断,当事人以简易交付的方式交付动产的,转让动产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这个之时什么意思,具体讲下,什么时间是善意,什么时间不属于善意?
悦耳的黑猫
于2023-07-31 12:38 发布 924次浏览
- 送心意
立峰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3-07-31 12:40
你好同学,就是把动产交付给对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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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就是把动产交付给对方的时间。
2023-07-31 12:40:33

动产以交付为公示原则是指,动产的取得、转让、抵押等权利的变更,应当以实际动产交付为前提,以公开公示的方式加以公告,才能对他人产生效力。而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因为抵押权设立时可以不必等到动产交付,而只要签订抵押合同就可以认定抵押权已设立。
2023-03-08 19:11:17

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以交付为要件。动产抵押权人不需要交付,债权人可以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主张抵押权。善意、签订抵押合同、债权真实,债权人就可以善意取得动产的抵押权。
2018-07-20 18:34:16

C (1)选项A:只能在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中发生;(2)选项B:可以是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或者指示交付,但不能是占有改定;(3)选项D:主要适用于“委托物”。
2024-04-22 11:55:48

您好!
在客体方面,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针对第二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需要分析两个问题
首先,受让人支付的价款必须合理。
其次,合理价格是否必须实际支付?通常认为没有实际支付也构成善意取得
所以综上认为,尚未收取货款是不意味着庚公司不会善意取得
2023-04-22 00: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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